上海劳动案件律师网
联系电话:021-22265766 转 劳动案件

员工签订《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后离职,如何确认其是否违反协议规定?

案例

Z先生于2018年初入职某软件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在协议中对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做了约定,入职1年后,Z先生提出离职,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Z先生竞业限制补偿金。2019年5月,公司发现Z先生入职另外一家软件公司。

 

法条参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软年公司与Z先生入职的另一家公司是否存在竞争关系。首先应比较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经比较后发现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合。其次再比较两家公司生产的实际产品,根据Z先生原来所在软件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两家公司生产的产品具有极大的相似性。鉴于此,两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现Z先生于2019年5月29日入职另外一家软件公司,有违约定,应当依法向原工作的软件公司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