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延迟复工期的性质,是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
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
2. 哪些企业不受延迟复工的限制?
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 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
* 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
* 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3. 在2月9日前,企业申请复工的流程?
其它特殊原因需复工的企业,需走如下流程:
* 复工申请,申请包括:外来员工流动信息情况、不出现疫情承诺书、应对疫情措施等;
* 按本市规定报生产场所所在区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园区;
* 经生产场地所在区经委(商委会)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派各区联络员核查商定后,由区经委(商委会)批准予以复工;
4. 延迟复工期间未出勤的员工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5. 延迟复工期间出勤或在家办公的员工工资如何计算?
* 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
* 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6. 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员工值班的情况是否需发放工资?
应当对值班和加班进行区分,值班非劳动法中的规定:
* 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员工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单位可与员工协商补助标准;
* 单位安排员工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等支付相应待遇。